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黑教高函[2017]183号)要求,丰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内容,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有效搭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全面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举办第二届东北林业大学“创业园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选拔东北林业大学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及创业训练项目、完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搭建创业展示、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投融资机构及商务合作对接等服务平台。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教务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各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文法楼416室)。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投资人、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大赛时间
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
四、参赛报名
1、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新创意组、创业实践组、孵化晋升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新创意组。参赛项目以构建创新的商业模式或有前景的创意为基础形式,编制创业计划书。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是在校生(含本科和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创业实践组。参赛项目要求已经注册实体公司,或具备注册实体公司的条件并能够于6个月内完成注册。项目既可以是与教师合作的科技类项目,也可以是学生自主开发的有一定科技含量或技术含量的项目,鼓励多学科交叉;参赛申报人可为在校生(含本科和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完成工商注册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往届东林大学生创业园新创意组在孵项目也可报名创业实践组。
(3)孵化晋升组。参赛项目要求须为在校生(含本科和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符合毕业5年以内的,并且通过东林大学生创业园、“创梦空间”孵化得到学校经费资助过的项目团队报名参加。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报名与推荐:
(1)在校生(含本科和研究生)由各学院推荐,不限名额,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
(2)非在校大学生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不限名额,鼓励与在校生组建团队。
(3)同时,符合第三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附件1)的项目,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报名。
五、赛程安排
1、宣传报名阶段(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8日)
(1)学院宣传。各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竞赛,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并整合学院科研资源,指导在校学生以自创或科研成果等具有科技创新含量且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意创业作品进行参赛。
(2)组织报名。有意愿参赛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团队负责人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请表》(附件2)、《东北林业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请表按照“申请表+学院+专业年级+姓名(负责人)”.doc命名、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学院+专业年级+姓名(负责人)”.doc命名,电子版及纸件一式四份,交至各学院大赛负责老师统一汇总,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创新创业大赛学院项目统计表》(附件4),统计表按照“统计表+学院”.xlsx命名,并于5月8日前交到东林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文法楼416室)。
2、项目初审(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1日)
大赛专家委员会对所有项目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合格团队进入初赛。
3、初赛阶段(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15日)
初赛阶段,采用“导师团队+创业团队”的比赛形式,组建由校内导师、企业导师、校友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经过导师团队和创业团队双向选择确定后,评出进入决赛的项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由导师团队对项目进行一对一辅导,优化、提升。
4、决赛阶段(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29日)
决赛阶段,创新创意组和创业实践组由导师团队带领各自创业队伍参赛,以项目路演的形式决出一、二、三等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聘请社会投资人组成观察团对接项目进行投资;孵化晋升组由创业园带领,以项目路演的形式进行投融资机构、社会孵化器入驻等对接。
六、大赛奖励
1、创新创意组
以创业计划书写作水平、现场路演答辩表现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判标准,遴选多支项目团队入围决赛,有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意区或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创梦空间”的资格。
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其他奖项,支持经费5000元-2万元,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团队立项为 “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其他入围决赛项目支持经费2000元-5000元。
2、创业实践组
项目以创业计划、盈利模式、项目可行性、项目初期实践成果等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遴选多支项目团队入围决赛,有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实践区或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创梦空间”的资格。
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其他奖项,支持经费5万元-10万元,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团队立项为 “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其他入围决赛项目支持经费2万元-5万元。
3、孵化晋升组项目以商业计划、盈利模式、项目可行性、项目阶段性运营成果等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在孵期间成长较好的创业项目,导入社会商业化平台,包括社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接社会资源,包括对接项目商务合作、匹配商业教练等。
4、选拔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第三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专人负责,为学生创新创业创造条件满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实验条件、提供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技术支持。
2.各学院要针对大赛开展的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做好工作开展的解释说明工作,鼓励广大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并遵守赛程安排的时间进度。
3.申报项目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及生产实际的需求,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突出新颖性和实用性,提倡和鼓励学生发明创造,支持学生跨院、跨专业组成团队申报。同时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师科研课题中去。
八、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大学生创业园:杨睿羲 82192251
教务处联系人:冯昌军 82190144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罗伟 82192409
团委联系人:马卓识 82191935
大学生创业网:http://dxscyy.nefu.edu.cn/
大学生创业园邮箱:dxscyy@nefu.edu.cn
大学生创业园微信公众号:nefudxscyy
东林第二届创赛参赛群:327524647
“东林大学生创业园”微信公众号 “第二届东林创赛参赛群”QQ群
教务处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团委
大学生创业园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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